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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时评 | 首例“全职太太离婚家务补偿案”,别被“钱太少”带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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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2-25 10:45 来源: 长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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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长江网评论员叶军
  【事件】北京房山法院参照民法典新规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赔偿案件。全职太太王某在离婚诉讼中,以承担5年大部分家务为由,提出家务补偿诉求。最终,法院判决王某与丈夫陈某离婚。同时判决陈某给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。 

  这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审结的首例家务补偿案件,意义不可小觑。它代表我国“沉睡”20年的家务补偿制度被“唤醒”,家庭生活负担较多一方真正有法律撑腰了。 

  洗衣做饭、照顾孩子、打扫卫生,家务劳动看似平凡普通,拈不上筷子,所以长期以来被忽视。但家务劳动存在感低,并不意味着它的重要性差。网友调侃:一个全职太太相当于厨师、幼师、采购、出纳、保洁、收纳师、心理咨询师…..的集合,这还不包括家人出现突发状态时充任 “救火队长”角色。从事家务劳动的人,注定面对琐碎和繁杂的一地鸡毛,需要投入时间、精力和耐心,从经济的角度看,他们为维系家庭运转而付出的成本不菲。 

  虽然现在很多家庭劳动可以由社会分工服务来取代,但是家务劳动仍然不可或缺。一个家庭是一个整体,既需要有家庭成员冲锋陷阵,也需要家庭成员筑造港湾,位于不同位置的家庭成员,都需要被尊重,都需要被看见。 

  世界很多国家都对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给予积极肯定。比如《瑞士民法典》规定,负责照料家务、照料子女或辅助配偶从事职业或经营事业的配偶一方,有权请求他方支付一笔合理款项,供其自由处置。 

  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: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这一条例既针对全职太太,也面向家庭煮夫,不像过去男性难以适用“在均等分割基础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”的原则。不能不说,这是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在法律层面的一大进步。 

  家庭是最小的经济单位,但是中国很多夫妻在婚姻存续时拉不下脸面谈钱。当婚姻破裂时,将心血和精力投入家庭的一方,社会竞争能力降低,得不到支持,心理容易失衡。利用法律这最后一道屏障进行家务劳动补偿,可以使那些常年累月被视而不见的家人的默默付出被看见,被认可。这是一项暖心的法律条文,在家庭这个最小社会单元保护人。它会倒逼人对婚姻里家务劳动进行价值思考,以及重新安排、分配,影响人重新安排工作与生活的比重,让人学会善待婚姻,当婚姻破裂时,好好分别。 

  有些网友吐槽“家务补偿第一案”补偿5万元过低,这一数字是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裁定。是高是低,现在不太好置喙。家务劳动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,对家务劳动价值的判断也才刚刚起步,相信随着人们对家务劳动价值的深入认识,家务劳动的价值会进一步细化和明晰,那时再来讨论补偿多少或许会更有的放矢。 

  【编辑:余淮 王冲】